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转发<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公司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>的通知》(湘教办通[2015]133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,现将公司2015年普通本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1、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是新生入学注册、学业结束后核发学历证书的基本依据,必须准确无误。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,认真组织做好新生学籍信息的查询、核对及反馈工作。
2、请院系认真比对《2015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核对名单》(见附件)有关信息(特别是新生图像信息),并要求员工签名确认,严防冒名顶替员工入学。核对名单中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身份证号应与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信息保持一致;如有不一致,必须上交员工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(更名还须附公安机关出具的改名材料)。如图像信息与员工本人有差别,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(电话:0731—58292045)。
3、名单信息如有其它错漏,请院系修正并附相关书面材料。核对名单请于2015年10月23日前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。
2、如员工本人的学籍信息查询不到或有错漏,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。